一、实施范围
支持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稳岗位、保生活。
1.扩岗位、扩就业。支持各类企业面向新吸纳的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
2.稳就业、保生活。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
二、补贴标准
1.对各类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2.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2018年7月1日以后)、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较为困难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各类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三个类型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报资料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表、企业申请承诺书、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申报月份工资银行发放流水或其它电子支付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企业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以上资料,经所在地人社、财政局审核后发放。企业登陆宁夏培训项目质量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95.175.216:9003/peixunpm/后,对以工代训人员信息完成系统录入后兑付补贴。
五、咨询电话:
大武口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联系人:张 欣 0952-2016675
平罗县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联系人:王 昭 0952-5816685
惠农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联系人:郭 卿 0952-302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