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伤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1.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自治区内住院治疗及康复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按实际住院天数每人每天十五元计发。工伤职工需转到自治区外就医的,经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证明,伙食补助费按实际住院天数每人每天三十元计发。
3.交通及住宿费。转外就医的往返交通费按长途汽车和火车硬卧及以下标准,凭票据报销(不包括出租车票)。工伤职工需转到自治区外就医的,经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证明,办理住院期间的住宿费按照每人每天不超过二百元标准,最多支付三天,凭住宿票据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