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罗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首页 > 新闻资讯
资讯中心
2022年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通知!
自治区科技厅 2022-04-12

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

2022年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通知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实验室。

  1.申报方向。重点聚焦数理、环境、 信息、材料等基础学科以及综合交叉学科;自治区重点产业细分领域,以及现代种业、生态环境保护、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原始创新技术需求布局建设。

  2.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19〕5号)第七条规定,优先在本单位(辖区)已培育组建的校级(院级)重点实验室中推荐申报。

  3.申报单位。为区内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能力强的大中型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拥有较强基础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和稳定的人才团队,有较雄厚的科研成果积累,承担过国家或自治区科研项目;能够持续提供研发资金与条件保障;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等问题;管理机构健全,开放合作、协同创新、绩效评价考核等机制及日常运行规章制度完善。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申报方向。重点聚焦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领域的技术创新需求布局建设。新型工业方面,主要围绕清洁能源、电子信息、新型材料、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在光伏风电制造与运维、煤炭智能绿色开采、氢能绿色制取与利用、氢能装备、储能制造与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新一代通信网络与5G技术、人工智能与区块链、能源与电子材料产业化、科技与文化融合等细分领域布局建设;现代农业方面,主要围绕奶产业、肉牛滩羊、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及优质粮食、现代种业等,在良种繁育、生物技术育种、奶牛肉牛绿色智慧养殖、高值化(功能性)产品开发、疫病净化、生态功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细分领域布局建设;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方面,主要围绕黄河流域水土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智慧管理、“双碳”、环境污染治理、资源高效利用及医疗健康、灾害防御、公共安全等领域布局建设。

  2.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19〕3号)第七条规定,优先在培育组建2年以上且符合申报方向的技术创新中心中推荐申报。

  3.申报单位。重点聚焦大中型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较强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以及稳定的人才团队;有较雄厚的科研成果积累,承担过国家或自治区科研项目;能够持续提供研发资金与条件保障;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等问题;高校及科研院所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在所申报产业或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并且能够为产业或行业发展需求提供成熟配套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二、组建原则与申报推荐

(一)组建原则。

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坚持“统筹布局、聚焦产业、支撑发展、开放竞争、强化创新、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网上长年申报,分批评审组建。重点学科和产业(行业)细分领域已批建国家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再重复组建。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在宁夏科技厅官网“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gl.nxinfo.org.cn)注册,在线填报申请书,申报名称统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XXX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

  

(三)审核推荐。

各市科技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自治区有关单位对本辖区(单位)申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材料、单位经营状况、科研基础条件、研发团队等情况,以及研究方向是否符合重点学科、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推荐至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

 

三、注意事项

(一)重点实验室

1.重点实验室实行年度报告制。

每年12月31日前依托单位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下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科技创新券服务数量和质量评价,给予一定额度的年度服务补贴。 

2.重点实验室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评估。

自治区科技厅每5年对重点实验室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估。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确定评估结果,并予以公布。评估为优秀的,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给予3-5年稳定支持,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为不合格的,给予6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出现破产等重大变故,不能保证重点实验室正常运行的,及时予以评估,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年度报告制。

每年12月31日前依托单位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下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科技创新券服务数量和质量评价,给予一定额度的年度服务补贴。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评估。

自治区科技厅每5年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估。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确定评估结果,并予以公布。评估为优秀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对评估为不合格的,给予6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出现破产等重大变故,不能保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正常运行的,及时予以评估,并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