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医药产业园区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化工区内人员和车辆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部〔2023〕12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办规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医药产业园区封闭化管理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自2025年10月8日起开始实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医药产业园区:东至第三排水沟、南至创新路、西至站前大街、北至S302省道。 共设置功能卡口3处(见附件1),其中,综合卡口2处(丽珠路西卡口、丽珠路东卡口),允许危货车和其他各类车辆/人员通行;普通卡口1处(新安科技东南卡口),允许非危货车辆和人员通行;在岗亭及主要道路路口设置卡口摄像机、测速、升降杆、人脸识别等,实现对车辆、人员的自动识别、抓拍、预警和记录。(一)医药产业园区内企业固定车辆(含企业施工车辆和通勤车辆)、职工车辆信息通过小程序进行预约,有效期1年,车辆通过系统自动识别出入化工区;员工电动车辆由专用人行通道门禁处识别进入。固定车二维码已发布至园区各企业和单位。(二)危化品/危废运输车辆只能从综合卡口进出园区,实行预约申报制度,需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见附件2)向所前往的企业预约,有效期1天,经到访企业/园区审核同意后从综合卡口通行并沿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车道行驶,其他卡口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三)临时入园社会车辆和人员,实行预约申报制度,需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向所前往的企业预约,有效期1天,经到访企业/园区审核同意后,小型车从新安科技东南卡口通行,大型车从综合卡口进入。预约小程序入口见附件3临时车/人员二维码。(四)与医药产业园区业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严禁社会车辆和人员在未经预约、审核的情况下进入医药产业园区。 (五)各卡口均设置有指示导入牌,相关人员初次进入化工区按导入牌指示规定进入,严禁撞卡进入,一经发现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六)医药产业园区内各企业应加强对进出本厂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车辆装卸货时间,规范车辆园区内行驶和停放行为。(七)未按预约时间段提前到达化工区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入园后,必须进入医药产业园区危化品专用停车场等待,不得在道路滞留。在企业门口等候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有序停放,等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请驶离停放至专用停车场。(八)医药产业园区周边及内部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其中,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化工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时速30km。凡进入化工区车辆不按规定行驶、停放的将视情况纳入系统黑名单,禁止进入医药产业园区。(九)各部门、各企业以及相关单位须做好对员工、进出车辆的宣传工作,及时提醒和协助本单位员工、上下游供应商及关联单位按规定行驶,避免造成生产和工作上的不便。(十)军警、消防、执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等执行公务和紧急任务的车辆免检出入。 对违反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故意损坏封闭管理设施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