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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县项目入企监督工作指南》的通知
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08-31

 各数字化服务商,相关试点企业:

按照《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县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充分发挥试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试点企业改造成效、降低企业数字化改造风险,推动试点企业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数字化改造。县工信局会同选定的全过程监督服务机构研究制定《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县项目入企监督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26日

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县项目

入企监督工作指南

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 做好县(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宁工信创融发〔2026〕21号)精神、结合平罗县《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县工作方案》(平政发〔2026〕2号)等相关要求,为保障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真实有效、依规合法推进,切实放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特编制本工作指南。

一、工作目标

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全过程监督服务机构组织实施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入企监督工作,实行线上书面审核与现场入企监督并行的工作模式。紧扣平罗县新型材料、现代化工、轻工纺织、装备制造四大主导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现实特点,从严核验数字化改造项目的真实有效性与实际实施进度,逐项核查软件系统、云服务、数据采集设备的部署、落地及实际应用情况,客观严谨判定综合集成服务商是否严格依照改造合同、改造方案履约落实全部改造任务。压紧压实试点企业项目主体责任与服务商履约实施责任,优化工作流程、严控重复核查事项,前置排查、及时预警项目实施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数字化改造全过程严格契合试点县各项制度管理规定,为项目评测验收、财政专项资金兑付把好关口、筑牢工作基础。

二、入企监督前置条件

(一)参与改造的试点企业、服务商已纳入宁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公共服务平台入库管理。

(二)数字化改造合同在2026年3月6日之后签订,项目实施周期在试点执行期限范围内。

(三)服务商自评项目改造进度达到试运行阶段,判定标准:(1)服务商在公共服务平台上传不少于4份《服务商入企工作日志》;(2)完成改造合同“数字化产品/服务清单”全部部署,软硬件性能指标达到合同、改造方案约定标准;(3)新系统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实现跨系统数据交互,留存企业真实业务操作使用痕迹,非空转演示状态;(4)完成岗位操作人员实操培训,企业内部业务人员可独立操作系统功能。

(四)企业、服务商共同在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入企监督申请。

(五)提前备齐核验材料:①企业入库申请表、诊断报告、改造合同、改造方案;②采购发票、对公付款凭证等资金支付证明;③新增硬件设备清单(型号、部署位置、现场照片);④所列实施服务费用所对应的每日工作内容;⑤企业降本增效、管理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升级、运营效率提升等方面的佐证资料(主营订单,数据对比报告、效率统计等,按需提供)。

(六)入企现场必须到场人员:试点企业项目负责人、生产/业务岗位实际操作人员;服务商项目负责人、现场实施人员,全部人员熟悉项目实际落地情况。

三、入企监督工作流程

全过程监督机构接收平台提交的入企监督申请,先开展线上书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现场入企监督;审核不通过退回平台,明确补正要求,待材料完善后重新发起申请。

(一)线上书面审核

1.完整性审核:核查服务商提交的入企工作日志,核对工作内容、成效、系统截图、现场照片,严禁图片、材料跨项目复用。

2.一致性审核:比对工作日志记录与改造合同、改造方案内容是否匹配,若存在改造内容偏离,由服务商书面说明原因,判断是否需要变更备案。

3.进度符合性审核:判断合同内数字化软硬件是否已经部署完成,进入实际试运行状态。

4.书面审核完成后,监督机构向服务商、企业发送入企监督通知,明确现场时间、核验要点、到场人员要求。

(二)现场入企监督

1.座谈访谈环节

(1)项目情况汇报。服务商简要汇报改造目标、实施内容、完成情况、预期成效;由企业岗位操作人员现场操作系统,使用真实业务数据演示业务流程,不允许服务商单独代演示。

(2)原件核验。查阅 “一企一档” 全套纸质原件,核对签章、改造内容与平台上传版本一致;核验付款、发票凭证,排查资金虚报、挪用风险。

(3)访谈交流。分别与企业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服务商实施人员访谈,了解企业转型痛点、项目落地实际感受,识别项目潜在风险。

2.实地勘察核验环节

(1)项目进度核查:对照实施计划核对实际节点完成情况,排查工期滞后、设备未到位等问题,查看系统后台日志、数据库时间,甄别虚假部署。

(2)软硬件现场核验:对照合同清单核对硬件型号、联网运行状态;企业人员现场操作ERP、MES、CRM等业务模块,验证订单管理、生产追溯、数据分析等功能是否落地可用,核对功能与改造方案是否一致。

(三)出具监督风险结论

现场工作结束,全过程监督机构完成信息归集,在平台上传《入企监督备忘录》、现场照片、签到表等佐证,按照风险等级划分为无风险、一般风险、重大风险三类处置:

无风险:项目实施进展正常,改造内容按合同落地,无明显风险,可推进后续评测验收准备。

一般风险:存在局部问题,不影响项目整体目标达成。监督机构下发《问题提示函》,服务商联合企业10个工作日内提交签字盖章版整改报告,平台上传佐证材料,监督机构线上复核整改材料,复核通过闭环销号。

重大风险:存在实质性严重问题,阻碍试点目标落地。下发《问题提示函》,企业、服务商1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报告;监督机构书面审核整改材料,审核不通过继续整改;审核同意后,联合县工信局、评测验收机构开展二次入企复核。

四、工作管理要求

材料同源复用:入企监督、评测验收尽量共用“一企一档”已有的合同、诊断报告、票据凭证,不要求企业重复编制同类材料。

风险台账管理:全过程监督机构建立全县试点项目风险整改台账,动态跟踪问题整改销号,县工信局定期调度台账。

变更管理:改造项目发生功能、硬件重大调整,企业和服务商应当提前完成平台变更备案,避免监督核验判定为不合规。

审核管理:全过程监督单位将汇总整理试点企业全过程监督过程关键信息出具《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过程监督服务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