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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通知 收藏
政策级别:宁夏政策
发布来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系统:工信系统
政策主题:综合类
应用类型:资金支持类
适用企业: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
发文日期:2025-10-11
截止日期:2025-10-31

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390号),为做好我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满足工信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的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新的评价要求(相关指标要求见附件1、2)进行自评价。

  二、具体要求

  (一)新申报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新申报的企业、园区登录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2025年度绿色工厂重点支持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3)。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

  (二)现有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现有的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登录管理平台,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后5%的,国家工信部将从现有名单中移出,实现有进有出。

  三、工作要求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申报企业或园区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的审核力度,确保推荐质量。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择优报国家工信部。各地推荐名单正式件于2025年10月31日前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环保节能处,开展对标情况同步上传至管理平台。


附件:

  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3.重点行业清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