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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自治区科普能力建设,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普项目管理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6年自治区科普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科普活动类。
项目内容:支持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月、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的重要科普活动;支持面向各类重点人群开展的科技竞赛、科普展览、科普讲座、科技下乡、科普大集、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类科普活动;支持利用科学实验装置、先进生产设备等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经费额度:全区性科普活动资助经费“一事一议”确定;其他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
参考考核指标:1.活动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宣传广泛。2.举办线上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8场次(其中线下不少于5场次),单场活动线下不少于半天,线上不少于2小时,宣传总覆盖不少于5万人次,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5次。3.举办赛事活动参赛队伍不少于20支、人数不少于30人,市级以上宣传报道不少于5次,线上转播平台不少于1家。4.科技活动周、科普月期间至少各开展1场科普活动(包含在总场次内)。
(二)科普场馆(基地)能力提升类。
项目内容:支持自治区各类科技馆、专业科普展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成果展示中心、科技活动中心等场馆(基地)的建设,可用于场馆功能升级改造、科普设施和展品更新,以及发挥科普场馆资源、设施和人才优势,组织开展特色主题活动、科学教育、科普研学、科普宣传、科普人才培养等活动,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展示科技成就。
经费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参考考核指标:1.科普互动展示功能升级改造按期完成,科普设施和展品更新及时到位。2.组织开展特色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5场次。3.科技活动周、科普月期间对公众免费开放不少于7天。4.接待免费研学活动不少于5次,到区内中小学、社区开展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5次,每次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200人。5.推荐选手参加全区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活动。6.科技活动周、科普月期间至少各开展1场科普活动(包含在总场次内)。
(三)媒体科普宣传类。
项目内容:支持通过报纸、期刊和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设科普类专题、专栏、专版、频道和数字化科普平台,广泛宣传科技强国建设和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成就、重大科技政策和典型案例,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生活。
经费额度: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
参考考核指标:1.制作、播放科普类专题节目不少于12期,每期时长不少于30分钟。2.专题报道、宣传不少于10次,每期字数不少于3000字。3.举办科普类在线直播不少于5场次,每期不少于2小时。4.发布、推送文章、图文、视频等科普知识内容不少于300期,点击浏览量不少于10万次,互动总量(点赞、评论、转发、收藏等)不少于2万次。5.科技活动周、科普月期间以及宁夏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期间开展重点宣传报道和公益直播。
(四)基层科普阵地建设类。
项目内容: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居民(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等依托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图书室、实验室、活动室等,建设科普工作站、科普长廊、科技教室等,保障基层科普需求。
经费额度: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
参考考核指标:1.科普场地不少于100平米,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普图书、科学教育互动教具,制作科普知识宣传橱窗等基本科普设施。2.依托阵地开展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次,受众人数不少于1000人。3.科技活动周、科普月期间至少各开展1场科普活动。
(五)科普作品创作类。
项目内容:围绕科技强区建设的重大成就、重大政策和重点产业领域,以及科学原理、健康生活、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国防建设等专业领域,创作的科普图书、科普刊物、科学课程、科普展教品、科普微电影微视频等。
经费额度: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
参考考核指标:1.出版并推广科普图书不少于1本,或科普刊物不少于12期,要求图文并茂,单期发行量不低于5000册;围绕图书/刊物涉及的科技知识开展线下推广不少于5场次,不低于1000人,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2.科普视频单期时长在5分钟以上,总期数不少于10期。在自治区、市级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免费播出,总时长不少于2000分钟。3.科普课程创作开发不少于15课时(30分钟每课时,每课时须包含1个互动科学实验),面向区域内学校或社区青少年开展不少于10场免费公益科普课程推广。4.科技活动周、科普月期间举办线下推广活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普基地、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协(学)会或社团等社会组织,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科普资源、软硬件设施、人才队伍等基本条件。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科技专业水平和科普工作经验,热心科普公益事业,具备依托本单位科普资源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申报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还应满足:全年向公众开放时间不少于200天,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全年不少于30天,每年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3万人次。
三、申报要求
1.科普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
2.申报单位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普专项)”模块注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网址:https://gl.nxinfo.org.cn/lib/default.html。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重复申报、一题多报。科普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作者承诺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
4.项目承担单位要围绕考核指标参考科学合理设置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充分体现科普事业的公共性和公益性。
5.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须对申报单位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6.自治区级科技活动周主场示范活动、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活动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立项。
7.实行重点推荐的科普项目由五市科技局、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出具正式书面推荐函,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项。
8.自治区科技厅对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及时启动专家评审论证工作,结合实地核查等情况择优立项。项目作品需标明“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科普项目资助”。
业务咨询:0951-5022130,5020998
系统技术咨询:0951-5011204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